原标题:维护弱者以人为本 绝非“我弱我有理”
最近,上海一则交通事端视频引发网络热议:一辆非机动车闯红灯左转弯撞上一辆正常直行的出租车,交警断定受伤的骑车人负全责,并清晰表明,受伤了就以为对方多少要承当点职责,“没有这个说法的”。
“弱势群体”担责的事例,不止一同。本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有一同来自上海的事例:一名行人过马路时闯红灯与一辆超速的非机动车磕碰,骑车人跌倒在对向机动车道内,被一辆正常行进的越野车碾轧身亡。经确定,行人负首要职责,骑车人负非必须职责,机动车驾驶员无须承当职责。终究行人因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半。
在一些人朴素的认知里,行人、非机动车归于弱势一方,在事端中受伤也值得怜惜,因此在事端职责确定和相应补偿上应该歪斜于弱势群体,更谈不上“交通肇事”。但法令作为社会工作的刚性准则,绝不是“谁弱谁有理、谁强谁担责”,法不能向不法退让。
维护弱者、以人为本是路途交通法规拟定和施行的一大准则,这不仅是依据人道精力,也是维护交通安全的必定。需求弄清的一个误区是,交通法规和实践中往往将行人和非机动车视为相对弱势的一方,绝非一些人误以为的“开车人比骑车人、行人更有钱”,而是依据不同交通参与者在交通行为中的客观条件来确定。机动车作为能够高速工作的东西,又具有坚固的外壳,相对于行人和非机动车,在交通行为中明显具有更强的自我维护才能;一旦产生交通事端,机动车一方也更简单对其他交通参与者形成损伤。不少人常常以“铁包肉”和“肉包铁”来形象地描绘交通行为中强势方与弱势方的差异。
事实上,维护弱势群体作为一项法定职责,现已写进了交通法规里。例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通安全法》第四十四条就规则,机动车在没有信号灯、交通标志和交警指挥的路口,应减速慢行,并让行人先行;又例如第四十七条,机动车行为人行横道时应减速,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要泊车让行。这意味着机动车“礼让行人”绝非仅仅是品德要求,而是清晰的法定职责。
为消弭不同交通参与者之间客观条件的差异,交通法规一再强调机动车一方应当承当更多的留意职责。已然对弱势群体的维护已充沛体现在交通法规之中,那依法出行便是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都应尽的职责,严厉公正法令是法令部分应秉持的情绪。回到这起事例中,交警之所以确定受伤的非机动车一方全责,理由有二:非机动车闯红灯违法,而机动车是在绿灯时正常直行;行进过程中骑车人左转时,没向左面调查直接转弯,导致机动车无法及时留意改变,躲避不及。
严厉按照法令法规进行职责确定、不好稀泥的法令,是对法治精力的显现,也是对交通行为弱势一方的真实维护。如果在司法实践中一味将“肉包铁”作为弱者,只“维护”而不追查违法职责,在社会价值导向上或许导致更多人无视交通法规,反而进一步增加了交通行为中弱者遭到损伤的危险。在维护和职责之间坚持平衡,是法令的清晰规则,也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义。
言论场上遍及对这起事例的处理方式持正面情绪,一些网友乃至直言“苦非机动车违法久矣”。在法令实践中,机动车办理以驾驶证、行进证为根底,通过办理部分日常法令并辅以电子警察帮忙,上海机动车交通秩序继续向好。通过多年不懈教育整治,一些网友也表明近年上海行人乱穿马路等违法现象“肉眼可见地削减”。但跟着同享单车遍及,快递、外卖等“工作骑车人”涌入,量大面广、办理难找抓手的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成为上海交通管理的难点。不久前,相关部分发表的数据显现,本年以来上海非机动车有责事端占涉非机动车事端总数的57.3%,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仍是交通事端的重要成因。市民对这起事端处理的叫好声,折射出大众对城市交通秩序新的等待。城市管理要点、难点会跟着现实情况改变而改变,大众对城市管理的等待也没有结尾,需求相关部分严厉法令,以举动回应。(简工博)
来历:解放日报